上周卡卡的“包包全家福”vlog你們看了嗎?介紹了佔據她包櫃里半壁江山的香奈兒。
讓我意外的是,在我草單上上榜很久的流浪雙肩包,竟然被卡卡“吐槽”說不好用,包鏈太細,開合也不方便。
於是,欣喜若狂的我第一時間去找(qiu)她,
斷~舍~離!
哈哈。
說起來,我最近斷舍離了好幾隻包包,一方面是覺得它們買回來后使用率不高,另一方面是想騰點位置為買新包做準備。
應該不少人和我有同感吧,買包時各種心動衝動,但有的包買回來后就只背過一兩次。老是給你們種草,偶爾也需要拔下草,上周就發起了斷舍離徵集,事不宜遲,一起看看大家的包櫃里,最想斷舍離的是哪只包?
當初為什麼買它?
2018年被迷霧大女主種草,覺得包包夠大包型也好看,現在看依然是我喜歡的。
她太重了,太重了,太重了,什麼都不放,就三斤多了,放上一點點東西就重得無法承受。目前就背了兩次,擱置了。
櫻花粉內里百搭且中號容量大,什麼場合都能hold。
好幾次背出去找東西實在找不到,像在路邊挖垃圾桶似的一直在那裡翻。當初為了買它我真的努力存了好久的錢求了好多人,
但不適合終究還是要學會放手。
我的第一個LV,2016年讓閨蜜幫我代購的。感謝她大老遠人肉代購(連盒子都背回來了)。
空間不大,拉鏈特別割手,然後用一段時間后拉鏈銹了???已經收起來兩年。
無法為我所用。錢包已被电子支付淘汰、另外三隻尺寸較小裝不下我日常必需品,每次為了將就它們委屈了我的必用之物。我要活得舒坦,活得自由洒脫,任你們再美又如何!有一句話很受觸動:
美可以欣賞不必擁有!
2012年在法國入手。休閑大氣就是它了;單肩背的時候包的位置很舒服;容量大能裝iPad。
原本給它的愛,分給了黑金牛中號和黑銀牛jumbo。
今年2月14購於香港專櫃,是老公送的情人節禮物。當時一眼看中了。
背的時候覺得鏈條實在是太重了!壓得肩膀疼,閑置好久了......
被種草了,2018年6月購於意大利the mall打折村。
買回來第一次用肩帶連接處的D扣就斷了,而且包包自重大,裝滿了背着肩膀疼。堅持背了一個月就不想再碰,完全閑置,已經身體力行寄放在二手店那邊了。
今年5月購於上海國金,當時鬼迷心竅外加好友助攻,五分鐘拿下了這個包。
因為原本就是迷你包,我就不想吐槽她的容量了(只能放一隻口紅、一塊CPB小粉餅、一個卡夾、一串鑰匙),但是她的鏈條實在是太重了!尤其現在是夏天,背出去分分鐘肩膀勒出紅印!回美國之後,沒用過一次。
👛:Bulgari Serpenti Forever
好像是2017年的時候黎貝卡在倫敦幫我買的,遠程看着上身挺好看的。
太光滑了,又沒有把手,我溜肩經常背着背着就滑下去了,包扣是在底部,不太方便,所以很少用。
👧🏻:王大R
👛:
Chloe Pixie和Mulberry Gracy
Chloe這隻太不能裝了,手環那兒也很窄,手挽着很不舒服,長肩帶背又不算很好看,我覺得純粹是一個只適合凹造型的手提包。而且我發現我只拎過兩次,金屬環那兒已經掉色磨損了......
至於Mulberry,其實剛買的時候我很喜歡它,但由於開合太不方便了,再就是東西裝多了整個包會往下垂墜,包型變得沒那麼好看了。
沒有辦法,再喜歡可是不合適,還是斷舍離掉更好。
買來一次沒背過,自重很重,裏面裝不了多少東西,大圓環很容易蹭到包表面的皮子,各種不喜歡。事實證明,
千萬不能跟風,買包還是要買經典款!
👛:3.1 Phlip Lim Mini Pashli
當初想了好幾年,去年shopbop大促的時候一衝動就入手了。
沒想到買回來連背都沒背過。說實話機車包確實和我的風格不太符合,而且
紅色好高調,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適合背。
👛:
Sophie Hulme Cocktail Stirrer
被你們種草的!18年12月寺庫在包包號推廣的時候買的小號,當時是覺得真的好看。
誰知美麗是真的美麗,可是放不下手機啊。而且這個皮質略不耐操,我分分鐘就會弄出划痕。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,我一定會換一個size購買的。
一直被朋友種草這個牌子的包包,當時沉溺於少女心的櫻花粉,以及不到千元的價格,果斷入手。
到手后皮質確實不錯,但是太硬的皮質導致包口很難收縮,安全感不夠,
加上隨着年紀的增長,越來越覺得hold不住粉色。
其實我當時的念想是買一隻小號的棕色皮PS1,奈何當時PS1還算火,人窮等打折,可每到打折棕色總是瞬間被搶光。後來碰到這隻價格不錯的pouch就入手了。
肩帶是真的長,打了結也很長,後來PS的這款包退出流行市場后我也漸漸不太背了。
當初為什麼買它?
個頭不大不小、焦糖色、硬挺有型、24k鍍金五金,皮質細膩。因為這些優點,買了。
它的短肩帶實在太硬太寬,根本背不到肩膀上,又因為一邊五金一邊皮質的設計,導致包包就算背上也會滑下來。 真的是近期買的包當中最不想再見的一款了…
吵架的時候那位送的,他希望我收到包的心情可以跟包的顏色一樣陽光。
太太太難用了。它肯定是小偷最討厭的一個包,開合簡直需要十分鐘。且重,重到舉十下效果不亞於啞鈴。
前幾天才被隔壁種草號的阿花說我是“利慾熏心的買包狂魔”(原話)。雖然我很愛買包,也認真貫徹“包治百病”的人生觀,但正如讀者Calista說的,買包這回事,美可以欣賞但不一定要擁有嘛。
不僅是買包,人生也是,適時的斷舍離是必須的,這樣才能輕鬆前行呀~
記得定期給包櫃來個大掃除,對不合適的包包及時說拜拜!最後別忘了點個“在看”呀!明天見啦~
編輯:肉絲兒、pm 實習生:張源源